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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ogle+真的是很有趣的地方,

如果有興趣的人可以去買google的語義研究,大衛‧阿瑪蘭的著作。《Google semantic search》

Craig在介紹這本書的時候,真的完全講中我使用google+的心態。~"~

突然覺得能寫這些書的人真的好厲害啊。

 

簡單的說,我在自己的google+會貼很多jpg.和gif.檔,

沒有為什麼,就是因為我喜歡。

使用google+就是一個可以讓人做自己的地方,

並吸引那些喜歡自己的人,建立一個自己喜歡的社群。

不是因為我想賣你這些東西才開始聊天、接近你,

而是因為想找一個可以信任、彼此有共同喜好的人,

當然之後他可能就會對你的產品有興趣。

 

不過這也就是現在google+的生態,

藉由PO些自己喜歡的東西還有自己的文章和影片,吸引跟自己一樣的人,聚集成一個屬於自己的社交圈。

一個可以表現真正自己的地方,而大家來看你也是因為喜歡你的東西,

而不是為其他像是推銷產品般膚淺的理由。

 

當初也是這樣我才加入google+,真的吸收到各種不同的訊息,

比使用臉書有更多的資訊來源,社團也PO有較多的資料和靈感。

而且教到不同各國的朋友也挺有趣的,雖然我根本看不懂你們在寫什麼XDD

但就是喜歡大家貼的圖。:)

 

我覺得最讓我有收穫的,大概是加到Craig老師的google+吧?

他真的不遺餘力教導大家有關科技的知識,偶爾玩點Dead rising!哈哈~

交到伊朗等其他國家的朋友也可以看到他們國家的文化,還有不同美食的食譜。

 

 

最近開始感到慌張,

因為有人結婚了,心情很複雜,但複雜的沒有理由。

我不知道該怎麼祝福這樣的對象。

畢竟他的前女友曾經是我的拍檔,光是要想怎麼安慰她就心痛....

因為工作地點而選了別的女生做老婆這種事,

我當然已經看太多了,可是因為工作地方近所以選擇這樣的結婚對象,

等以後逼不得已工作得彼此調開,到時就是離婚的時候了吧?(馬上唱雖XDD)

好險她沒有跟他在一起。

 

如果都只是朋友,那該有多好,不會因為距離和身邊的人改變就不當彼此是朋友,

要是傷害到彼此,可以道個歉就結束了,畢竟不是會一起朝夕相處的人,要心碎很難。

但是愛情、婚姻這些,只要做錯了,說謊了,做擺爛選擇了,

心碎是一瞬間的,人難過是長久的,愛的越深,就越痛。

 

為什麼人要這樣呢?

都已經結婚了,簡直就像笨蛋一樣,明明自己的伴侶也是個人啊...

只是為了自己的私欲...

愛情這種東西...怎麼變得好像比人還來的值錢?

「我好像愛上你了。」

是世界上最有名的謊言,專門催眠自己其實是愛這個人的謊言,

而說這句話的人其實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愛不愛,是個連自己都騙去的騙子。

愛根本不是所謂的「好像」,而是有覺悟而且確定的「決定」,這些笨蛋。

 

 

取自《tenebrae的憤世嫉俗》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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