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oogle+真的是很有趣的地方,
如果有興趣的人可以去買google的語義研究,大衛‧阿瑪蘭的著作。《Google semantic search》
Craig在介紹這本書的時候,真的完全講中我使用google+的心態。~"~
突然覺得能寫這些書的人真的好厲害啊。
簡單的說,我在自己的google+會貼很多jpg.和gif.檔,
沒有為什麼,就是因為我喜歡。
使用google+就是一個可以讓人做自己的地方,
並吸引那些喜歡自己的人,建立一個自己喜歡的社群。
不是因為我想賣你這些東西才開始聊天、接近你,
而是因為想找一個可以信任、彼此有共同喜好的人,
當然之後他可能就會對你的產品有興趣。
不過這也就是現在google+的生態,
藉由PO些自己喜歡的東西還有自己的文章和影片,吸引跟自己一樣的人,聚集成一個屬於自己的社交圈。
一個可以表現真正自己的地方,而大家來看你也是因為喜歡你的東西,
而不是為其他像是推銷產品般膚淺的理由。
當初也是這樣我才加入google+,真的吸收到各種不同的訊息,
比使用臉書有更多的資訊來源,社團也PO有較多的資料和靈感。
而且教到不同各國的朋友也挺有趣的,雖然我根本看不懂你們在寫什麼XDD
但就是喜歡大家貼的圖。:)
我覺得最讓我有收穫的,大概是加到Craig老師的google+吧?
他真的不遺餘力教導大家有關科技的知識,偶爾玩點Dead rising!哈哈~
交到伊朗等其他國家的朋友也可以看到他們國家的文化,還有不同美食的食譜。
最近開始感到慌張,
因為有人結婚了,心情很複雜,但複雜的沒有理由。
我不知道該怎麼祝福這樣的對象。
畢竟他的前女友曾經是我的拍檔,光是要想怎麼安慰她就心痛....
因為工作地點而選了別的女生做老婆這種事,
我當然已經看太多了,可是因為工作地方近所以選擇這樣的結婚對象,
等以後逼不得已工作得彼此調開,到時就是離婚的時候了吧?(馬上唱雖XDD)
好險她沒有跟他在一起。
如果都只是朋友,那該有多好,不會因為距離和身邊的人改變就不當彼此是朋友,
要是傷害到彼此,可以道個歉就結束了,畢竟不是會一起朝夕相處的人,要心碎很難。
但是愛情、婚姻這些,只要做錯了,說謊了,做擺爛選擇了,
心碎是一瞬間的,人難過是長久的,愛的越深,就越痛。
為什麼人要這樣呢?
都已經結婚了,簡直就像笨蛋一樣,明明自己的伴侶也是個人啊...
只是為了自己的私欲...
愛情這種東西...怎麼變得好像比人還來的值錢?
「我好像愛上你了。」
是世界上最有名的謊言,專門催眠自己其實是愛這個人的謊言,
而說這句話的人其實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愛不愛,是個連自己都騙去的騙子。
愛根本不是所謂的「好像」,而是有覺悟而且確定的「決定」,這些笨蛋。
取自《tenebrae的憤世嫉俗》